幕墙工程标志、包装、运输、贮存是如何规定的

幕墙工程标志、包装、运输、贮存是如何规定的


 (1)标志:

    1)在幕墙明显部位标明下列标志:制造厂厂名,产品名称和标志,制作日期和编号。

    2)包装箱上的标志应符合GB 6388--1986《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》的规定。

    3)包装箱上应有明显的“怕湿”、“小心轻放”、“向上”等标志,其图形应符合GB 191--2000《包装储运图示标志》的规定。



 (2)包装:

    1)幕墙部件应使用无腐蚀作用的材料包装。

    2)包装箱应有足够的牢固程度,以能保证在运输过程中不会损坏。

    3)装入箱内的各类部件应保证不会发生相互碰撞。



 (3)运输:  

    1)部件在运输过程中应保证不会发生相互碰撞。

    2)部件搬运时应轻拿轻放,严禁摔、扔、碰撞。



 (4)储存:

    1)部件应放在通风、干燥的地方,严禁与酸碱等物质接触,并要严防雨水渗入。

    2)部件不允许直接接触地面,应用不透水的材料在部件底部垫高100mm以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