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幕墙工程标志、包装、运输、贮存是如何规定的
(1)标志:
1)在幕墙明显部位标明下列标志:制造厂厂名,产品名称和标志,制作日期和编号。
2)包装箱上的标志应符合GB 6388--1986《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》的规定。
3)包装箱上应有明显的“怕湿”、“小心轻放”、“向上”等标志,其图形应符合GB 191--2000《包装储运图示标志》的规定。
(2)包装:
1)幕墙部件应使用无腐蚀作用的材料包装。
2)包装箱应有足够的牢固程度,以能保证在运输过程中不会损坏。
3)装入箱内的各类部件应保证不会发生相互碰撞。
(3)运输:
1)部件在运输过程中应保证不会发生相互碰撞。
2)部件搬运时应轻拿轻放,严禁摔、扔、碰撞。
(4)储存:
1)部件应放在通风、干燥的地方,严禁与酸碱等物质接触,并要严防雨水渗入。
2)部件不允许直接接触地面,应用不透水的材料在部件底部垫高100mm以上。